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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舒曼
Robert Schumann (1810-1856)
德国著名的音乐家,自幼显露出音乐、诗歌、戏剧等多方面的才华。先学法律,但仍孜孜不倦地学音乐,以至成为当地首屈一指的钢琴家。1830年正式开始了音乐家的生涯。由于急于求成,把手指练坏,转而从事音乐创作和评论。他是浪漫主义音乐成熟时期的代表之一,生性热情敏感,并且有民主主义思想。1834年创办《新音乐杂志》,对改变当时陈腐的音乐空气,促进浪漫艺术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作有许多新颖独特的钢琴名曲如《蝴蝶》、《狂欢节》、《交响练习曲》、《幻想曲集》等,促进了浪漫主义音乐风格的发展。与妻子克拉拉的结合,一直被人传为美谈,并促使其创作热情空前高涨。1840年写了一百三十八首歌曲,被称为“歌曲文萃”。最著名的有:歌曲集《桃金娘》、《诗人之恋》、《女人的爱情与一生》等。后又写下了四部交响曲,及《a小调钢琴协奏曲》、《曼弗雷德序曲》等杰出的作品。
一、从法律到音乐
舒曼对他的母亲爱得是这么深,以致什么事情他都遵照她的愿望去做,所以舒曼进了莱比锡大学学法律。可是他的母亲并不是一个硬着心肠,一心要把自己的儿子从他热爱的职业上扭转过来的自私的妇女。她不过是想:一个律师能带来安全而舒适的生活,而一个音乐家的生活却是流浪而没有 把握的。她总是为她最小和最钟爱的孩子发愁,而且她总是在骇怕、悲伤、郁闷中沉思着。可悲的是:罗伯特继承了他母亲的恐惧心理和梦幻病。当他收到母亲的一封信时,假如开头一段是忧郁的话,他就多少天也不再读下去了,怕它告诉他一些家庭的不幸或死了人的事。虽然他尽责地学习法律,但他花费了更多的时间去读浪漫派的诗歌,又跟著名的教师威克(Wieck)学习钢琴,威克的小女儿克拉拉(Clara)九岁就已经是一个音乐会的钢琴家了。甚至当舒曼离开莱比锡到海德堡大学继续学习法律时,他仍继续练他钟爱的钢琴,有时每天达七小时之久。 海德堡的生活是快乐的,舒曼交了许多朋友,他们远足游玩、甚至到意大利旅行。可是,他逐渐对法律变得非常憎恶,终于,它恳求母亲让他放弃学法律而去学音乐。最后,母亲同意把决定权留给舒曼的老教师,并写信给威克:“我知道你爱音乐。不要因为你对音乐的爱好为罗伯特求情,而是要考虑他的年龄、他的条件、他的力量和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