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天赋的两个标准
有音乐天赋所指何意?人们对此意见不一。因此,我仅提出我的看法。在本书中,当我说某人有音乐天赋,我指的是他已具有两个标准的至少其中之一。
首先,他有在某种形式上用音乐作为个人欣赏和放松的这种愿望。注意:仅仅能演奏一种乐器是不够的。很多人会演奏一种乐器,例如喇叭,但除了按喇叭上的按钮或者得到一次穿一套花哨的制服的机会之外,似乎一无所获。一个有音乐专长的人能够“感受”音乐所表达的内容。当他演奏无法用言语表达的音乐时,他有所感受。这种对音乐的感受就是理解“有音乐专长”所指何意的基础。我不愿意衡量这种感受,但它确实存在,真真切切,而且非常重要。
有音乐天赋的第二个基准是他是否与音乐的表达产生共鸣,并依据音乐的特点来判断音乐。是的,有音乐天赋的人能够并会根据音乐的质量来判断一曲音乐。如果您认为所有创作的音乐都是一样,不能告诉别人什么是好的和坏的音乐,那么我们就进了死胡同。本书的根本观念是:音乐作品并不都是一样的,一些作品好得多,通常比别的作品更好。
但那并不意味着好的音乐只限于一种风格,如古典或艺术音乐。有好的乡村音乐,摇滚乐,爵士乐,流行音乐和其它您可以说出风格的音乐。所以在此我不谈喜好某种风格的音乐的问题。我所主张的是:有音乐天赋的人能听到和欣赏他们所听的无论什么风格的音乐的美的方面。
所以,这就是我所说的“有音乐天赋”是什么意思。它相当简单易懂。本人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第一个标准——能领悟音乐的标准,是第二个标准的先决条件,尽管我知道很多人具备二个标准但从未演奏过某种乐器。因此,我提出的一个观点:为了具备第二个标准,大多数人必须能领悟音乐,然而我们知道事情并不总是这样的。对此矛盾我倒没什么问题。而对相反的矛盾我确有更大的问题:有的人会演奏一种乐器,但却不具备音乐方面的素质——这一现象更为常见。
“当他演奏无法用言语表达的音乐时,他有所感受”
我更愿听到就是语言。嗓子或心。